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张九鸿同志撤职处分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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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政发〔2015〕22号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解除张九鸿同志撤职处分的批复
 
县监察局:
  你局2015年1月27日《关于解除张九鸿同志撤职处分的请示》收悉。经2015年3月4日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,同意按期解除张九鸿同志撤职处分,请按程序办理。
此复。
 
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3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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