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丹县财政局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《甘肃省2020-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的通知

索引号: 6207250003/2020-00015

文号: 山财采资〔2020〕5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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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财政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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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日期: 2020-08-17 08:27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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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 6207250003/2020-00015 发文字号 山财采资〔2020〕59号
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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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日期 2020-08-17 08:27:40 是否有效

 
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各部门:

根据《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-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》(甘财采〔2020〕13号)文件精神,现将省上修订后的《甘肃省2020-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转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按照甘肃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,全省统一执行省上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,市县不再制定相关限额标准。《甘肃省2020-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自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,《甘肃省2019-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同时废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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