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共享e站巧解“特殊”婚姻纠纷
“我的孙子往后日子有了着落,我们做爷爷奶奶的也能安心了。”近日,在山丹县某乡镇的法庭共享e站内,一起“特殊”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父亲露出久违的笑容。
女方车某与男方马某均为智力二级残疾,日常生活依赖父母照料。十六年前,两人经人介绍组建家庭,婚后育有一子。不幸的是,孩子也存在先天智力残疾,无法自理生活。起初,在双方父母的帮衬下,这个小家庭尚能维持,但随着孩子逐渐长大,照料压力也越来越大,加之女方与公婆因生活习惯差异等问题不断产生矛盾,六年前,车某回到娘家生活至今。期间,车某在父母帮助下多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但因双方实际情况特殊,婚姻关系一直未解除。近日,车某再次提起诉讼。

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,第一时间与双方所在乡镇法庭e站负责人宋所长联系沟通,决定邀请当地派出所民警、村委会干部及家事调解员梁秀芳组成“连心桥”调解团,召集双方父母及亲属在e站工作室进行庭前调解。调解初期,双方父母情绪激动。原告母亲抹着眼泪说:“我们老两口年纪越来越大,得早点给女儿找个出路。”被告父亲则紧锁眉头回应:“离婚可以,但孩子怎么办?”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成为调解的最大难题。
调解团经商议后认为,孩子目前在县残联康复中心治疗,或可在此找到突破口。于是,通过e站“一屏一线”视频传输功能,与康复中心相关负责人开展云端对话。了解到孩子十八周岁前可享受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补贴,基本能满足现阶段生活需求;年满十八周岁后虽需每月交纳费用,但可申请特困供养政策。男方所在村委会主任当即表示,孩子符合政策条件,可以协助申请,并可争取部分社会救济。在大家群策群力下,孩子的后续生活费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

双方父母终于放下心中顾虑。经调解团进一步沟通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解除婚姻关系,孩子由男方父亲监护,相关补贴由其保管和支配。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,两家人紧绷的眉头也舒展开来。双方父亲紧紧握住彼此的手说:“往后为了孩子,咱们还得互相帮衬。”
这场在法庭共享e站进行的特殊家事调解,不仅化解了一对残疾夫妻的婚姻困局,更以司法温情为残疾孩子托起了希望的明天。近年来,山丹法院李桥法庭持续拓展乡村e站建设,融合巡回审理、多元解纷、法治宣传等功能,汇聚基层治理合力,以科技赋能打造“线上+线下”群众家门口的“微法院”,为路途遥远、农忙、外出务工、年老、残疾等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,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、可触。